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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0日,证监会决定对东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证监会发现东莞证券作为天威新材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,在该项目中存在质控负责人同时担任保荐代表人,在相关流程中未严格落实回避要求的情形,公司内控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。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,东莞证券应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,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。